时政要闻

巴中出台新政推动博士后工作提质增效

信息来源:巴中日报  发布时间:2026-06-14 10:29

  6月8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博士后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平台建设、引才服务、考核管理、资金保障等方面出台系列实打实举措,全面升级全市博士后工作扶持政策。

  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据悉,此次新政的出台,是巴中深耕人才强市战略、集聚高层次科创力量的重要举措。立足创新驱动发展、人才强市两大战略,紧扣全市“5+2+3”产业体系发展需求,为集聚高层次科创人才、深化产学研用融合、赋能地方产业高质量发展筑牢人才支撑。

  锚定发展目标

  扩容科创平台布局

  平台是博士后人才集聚的核心载体。《通知》明确全市博士后工作发展总体方向,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深度对接全市“5+2+3”产业体系以及教育、卫生领域引领性工程,划定清晰发展蓝图:力争到“十五五”末期,全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与创新实践基地总量达到5个以上,持续壮大全市高层次科研平台矩阵。

  针对两类平台设立流程,文件作出清晰规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按照国家统一标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推荐,最终上报国家层面核准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则推行“先备案、后核准”新模式,简化前期申报流程:县(区)及市级主管部门统一上报备案申请,市级部门实地核查、公示备案结果,备案资格有效期两年。基地完成备案后,需联合高校、科研院所流动站招收首位博士后,办结进站手续后再申报省级核准;若逾期未招收博士后进站,将直接取消备案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优化全链条服务

  释放人才政策红利

  为让博士后人才引得来、留得住、发展好,《通知》搭建起招引、在站、出站全周期服务体系,叠加省、市多层次人才扶持政策,诚意满满礼遇高层次人才。

  在日常保障方面,进站博士后可依规申报省级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等专项经费,各项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省级管理办法执行,为科研攻关提供稳定资金支持。同时,进站人员全面享受“巴山优才卡”配套政策,符合条件者可择优推荐参评国家、省、市各类人才计划与科研项目,拓宽个人成长发展渠道。

  针对出站人才发展,巴中打通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薪酬分配多重通道。出站博士后工作业绩、能力、水平和贡献等达到我省相应系列(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条件的,可通过优秀青年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申报高级职称。事业单位可动用专项编制、特设岗位吸纳人才,并灵活推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分配模式,相关薪酬实行单列管理;国有企业引进博士后人才产生的薪酬,据实计入当年工资总额,不计入年度预算基数,进一步降低用人单位引才成本,激发企业引才积极性。

  此外,《通知》明确全市所有博士后平台均要主动对接高校、科研院所流动站,签订联合培养协议、明确合作导师,依托优质资源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健全考核机制

  实施动态从严管理

  为避免平台“重设立、轻运行”,巴中建立定期评估、动态调整长效管理机制,以考核倒逼平台提质增效。

  《通知》明确,全市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每三年开展一次综合评估,评估标准参照国家、省级统一要求执行。国家层面负责工作站评估,省级统筹创新实践基地评估。对评估结果优秀的平台,省级将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专项用于科研设备购置、实验耗材补充及学术交流;评估不合格的平台,直接注销设站、基地资格。

  同时,对运营不善、达到注销条件的站点,严格按程序清退,收回相关牌匾与资质,实现“能进能出、优胜劣汰”,保障全市博士后平台整体活力。

  强化多元保障

  夯实工作推进根基

  强有力的组织与资金保障,是新政落地见效的关键。《通知》明确构建市委人才办(市委组织部)牵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抓、各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凝聚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全市博士后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在经费保障上,市级财政拿出真金白银加码扶持,设立分层分类补助政策:新获批的博士后工作站,两年内成功招引博士后进站,一次性补助20万元;新备案的创新实践基地,先期发放5万元补助,完成省级正式核准且成功引才后,再追加10万元补助,未按期引才的将收回补助资金。每一轮综合评估获评优秀的工作站、基地,还可额外获得5万元市级补助。所有补助资金均定向用于科研设备、实验材料、学术交流等领域。

  《通知》同时严明财经纪律,要求各设站单位对各级博士后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格资金监管,坚决杜绝截留、挪用、虚报等行为,确保每一笔扶持资金都用在科研一线、人才身上。(李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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