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市委宣传部李娟同志获巴中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信息来源:中共巴中市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0-03-05 08:39


3月2日,巴中市妇女联合会印发《关于授予袁媛等8人巴中市三八红旗手标兵、李霞等30人巴中市三八红旗手、共青团巴中市委等15个单位巴中市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的决定》,市委宣传部(市作协副秘书长、四级主任科员)李娟同志被表彰为巴中市“三八红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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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娟同志事迹

 

李娟,女,30岁,中共党员,毕业于重庆师范大学新闻学专业,现任巴中市作家协会副秘书长、四级主任科员。2013年通过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考录,先后在平昌县白衣镇人民政府、平昌县委组织部、巴中市作家协会工作,现借调至市委宣传部机关帮助工作。自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爱岗敬业、踏实肯干、勤奋努力,因工作业绩突出,2018年度被评为市委宣传部先进工作者。

一、政治上严于律己做到了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先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主题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抽调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参与编辑简报、撰写信息50余篇部分稿件受到得到领导批示表扬。在党的先进性教育和宣传系统“四力”教育主题实践活动以及工作实践中,不断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素养,树牢了“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2017年9月,在市直工委组织的庆祝建党96周年演讲比赛中,撰写的演讲稿《出嫁》受到评委组高度赞扬,并获得“第三名”的较好成绩。

二、业务上精益求精,锻造了过硬的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该同志在6年的工作期间先后从事过财务管理、办公室综合服务等工作。在兼任市委宣传部机关党委统战委员期间,积极发展入党积极分子2名、预备党员3名,团结党员和全体党外人士开展党建工作10余期,并指导文联作协党支部开展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了党委委员的团结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在开展帮扶工作中,帮助贫困户申请房屋维修资金2万元,多次协调解决子女工作,用真心真情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在市作协工作期间,认真学习有关财经法规,推动建立健全了市作协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开展会计业务;在市委宣传部办公室工作期间,针对办公室繁杂工作,坚持台账管理方法,坚持从小事做起,在推动“四力”教育实践·开展三型机关建设活动中,由该同志负责组织的每周一次的特色机关建设活动——学习沙龙活动,获得单位同事一致好评。

三、工作勤奋努力,实现了各项工作任务的提质增效。舍小家为大家,克服夫妻异地困难,经常利用节假日和周末休息等时间,默默熬夜加班,埋头苦干,高质量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2019年4月19日,该同志围绕市委宣传部脱贫攻坚帮扶工作采写的帮扶工作纪实《基础厚 袋子鼓 乡风新 队伍强——小田村有了大变化》在《巴中日报》登载。该同志负责的市委宣传部信息工作,连续3年获得全市先进;今年10月参与撰写的稿件《四川巴中市坚持保护传承并重推动川陕革命根据地红色精神代代相传》经省委办公厅报送至中办信息室;11月撰写的《道德有价 德者有得——建立“乡村道德银行” 培育文明乡风》被市委罗增斌书记批转全市宣传推广,并印发工作专刊供各地学习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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